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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北顾(上)

(五万字,可以进新书榜了,这五万字全是情节,只有少部分是注解,总之没有拿大量资料来凑数,诸位读者大大见俺比赵与莒还辛苦,就多推荐两次吧,争取将这书推上新书榜。)

“李邺,今日感觉如何?”

陈任每日晨跑归来时,都会对在门前蹒跚着扫地的李邺问上一句,别的几个男孩也是如此。

每当此时,李邺便会面红耳赤,低头不语。

那日被霍重城送还之后,出乎人们意料,向来表现得冷静近乎冷酷的赵与莒,并没有将李邺送官。按照家规,李邺犯了第一条、第二条和第四条,应当杖六十并送官,赵与莒没有将他送官,除了杖六十外,还另加了六十杖,只是分三十日施行,每日四杖,都足以打得李邺哭天喊地,便便又造不成太大的伤害。不过这次赵与莒没有让当众施刑,只是每日晨起之后,将李邺拖入小柴房中杖责。

除此之外,李邺还被从孩童之中驱逐出去,遣到门房,作为赵子曰的跟班,每日开门关门,做些洒扫清洗的活儿。他被从孩童中驱逐出去,自然也就没了孩童的待遇,不仅要操执家务,衣食上也比义学中的孩童差上一筹。

而赵子曰因为应对霍重城得体,被赵与莒特允夜晚也与孩童们一起学算术。这对于一心向学的赵子曰可是极好的奖赏,虽说与这些比自己小六七岁乃至十岁的孩童在一起学,他多少有些尴尬,但能正儿八经地端坐受学,哪怕学的并不是他向往的子曰诗云,也让他极是感激。

李邺在这群孩童之中几乎没有亲近之人,相反,在共处的日子里,他惹事生非,倒是欺负了不少同伴,因此,见他倒霉之后,象陈任这般的,免不了会来嘲笑,李邺只能充耳不闻——屁股上的杖伤还痛着,时刻提醒着他若是再犯家规会有何等惩罚。

可每日都见着这些同伴们晨跑嬉戏,他心中的羡慕与嫉妒几乎难以掩饰,他原本也是其中一员,因为自己不珍惜,才会落到今日之结局。看到赵子曰能上个夜学就高兴得日夜合不拢嘴,他心里更是沮丧,他向来是瞧不起赵子曰的,这么大个人识的字却连自己也不如,还敢摇头晃脑说什么子曰诗云。

最让他惭愧的,要数见着小翠了,比起严苛的主人赵与莒来,这位婢女几乎是所有孩童的女神。她既温婉又谨慎,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孩童们心中的母亲角色。至于这座庄子名义上的女主人全氏,每日里便是吃斋念经,为两个儿子祈求福祗,反倒在庄子里没有多少存在感。

想到小翠,李邺心中便是酸痛酸痛的。

陈任见问他没有反应,便也不理他,有他这个实例在,孩童们对那三百余字的家规更是畏惧,都不敢再有逾矩。他们回到如今被称为“义学”的院子之中,将李邺一人留在了门外,若非传唤,李邺根本不能进入院子了。

偷偷抹了一把眼睛,李邺又开始蹒跚着扫地,逃过一次后,庄子的看守极紧,他已经没有逃走的机会了。

院子里传来琅琅的识字声,那是请来的先生在教孩童们识字。这位先生是个不第的秀才,没有什么才学,但教千字文还不成问题。以往的时候,李邺都极其厌恶这个说起话来就摇晃着脑袋的先生,可现在,他觉得这位先生似乎也变得可爱起来。

若是自己也坐在那被大郎称为“教室”的大屋子里,跟着先生一起摇头晃脑,那该多好。总不必象如今这般,不但每日劳作不休,而且还得受别人的嘲讽,无脸去见对他们关怀备至的小翠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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